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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最伟大的贪官:入狱前还想着“为人民服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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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最伟大的贪官:入狱前还想着“为人民服务”

史上最伟大的贪官:入狱前还想着“为人民服务”





原重庆市大足县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,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宋文奇提出上诉,昨天该案在市一中院开庭。庭审中,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,他表示:“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!”(人民网,11月17日)  

宋文奇一案之所以进入新闻传播的视域,相信不是由于他贪污数量,毕竟3.7万,对某些贪官而言,在圈子里说自己才贪了这么点,估计自己都不好意思。宋文奇之所以具有新闻效应,应该是在于他那种“生命不止,服务不已”的伟大贪污情怀。  

中国有句古语,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;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。贪官一入法庭,虽然大多罪不至死,并且越来越罪不至死,但心如死灰,总还是有的。因此,从某种程度上讲,贪官在光荣入住监狱前,其言应该“善”的,其意应该是“诚”的。然而,见惯了诸多实力派贪官的演技的中国网民,已渐渐学会了一针见血:这个时候才想到为人民服务,早干嘛去了?  

从新闻的字里行间看,宋文奇也算个达人了。其所达者一,要求法院免于刑事处分。就我所知,贪官上了法庭,大约只有两种人,一种人痛哭流涕,悔不当初,捶足顿胸,呼天抢地,要求请求恳求以及哀求法院从轻发落,给个重新做人戴罪立功或者东山再起的机会,还有一种人就是厕所里的石头,又臭又硬,死不悔改,不见棺材不掉泪,见了棺材也不掉泪。而宋文奇此次受审,主动请求“免于刑事处分”,也算开创了贪官受审的第三种形态。  

当然,宋文奇应该有他的道理,区区3.7万也算贪污?然而,事实是,在贪污起刑点,还没有提高到3.7万以前,那是算贪污的。既然算贪污了,那就不能你说免于刑责就免于刑责,除非法院是你家开的!  

关于宋文奇的“我还想为人民服务”的高论,我们只能给予精神的支持,在道德上,我们只能表示我们的鄙视。套用大话西游里的一句台词:曾经有一次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摆在你面前,你没有珍惜,等到失去以后,你才后悔莫及,如果上天再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,你一定还会再贪,如果一定给赃款一个底限,你希望是“一千万”。  

从 3.7万到一千万,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,原因很简单,当一个人贪污受贿而不会受到任何惩戒的时候,脸皮越来越厚,心越来越黑,手越伸越长,这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。 宋文奇 先生一厢情愿地想要免除刑罚而再度“为人民服务”,据我蠡测,回归“为人民币服务”的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。  

 宋文奇 先生想要为人民服务,可惜的是,人民已经不需要他的服务了。人民需要的是他的“服刑”。一个社会正面形象需要坚守,反面的教育也是必须的。既然这样, 宋文奇 先生就做好的自己的反面典型吧!至少在监狱里的 宋文奇 先生会让人明白,贪污数量不在多少,而在行为的有无,只要触犯法律,总是有那么一天的。并且当庭释放,那是没有先例的!  

 宋先生若真能做到这点,那也算是为人民服务而至功德无量了!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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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7万,要搁在已落马的官员,绝对是个大笑话,我估计这“公仆宋”也郁闷得不行,咋叫我碰上了重庆的打黑除恶捏?

被逮就想要“为人民服务”,逮不到就是“人民为我服务”,阿扁哥怎么不肋生双翅来大陆做官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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